南太湖新区全域绿色智能快充电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安装答疑通知
各投标单位:
南太湖新区全域绿色智能快充电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安装【编号:JS2024-085X-HS】答疑通知如下:
1、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只有职称要求,对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B证无要求?
答:是。
2、本项目“联合体单位关联”页面无法新增联合体单位,是否不需要进行联合体单位关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单位相关资料即可?
答:不需要关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单位相关资料。
3、运营平台是否包括在建筑安装工程费里?
答:运营平台不包括在建筑安装工程费里。
4、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1和(三)其他的3.13至3.17款,部分条款未指明查询渠道,且投标编制软件上传模块无这几项导入节点。问:是否投标人需提供以上条款的查询截图?如果需要请逐项提供查询网址。如不需要请说明。
答:本项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
5、招标文件3.7.3的盖章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但是招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中,投标承诺书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还有投标函未说明如何提供。问:除了联合体协议双方盖章,标书中要求双方提供的承诺书或者函,是否可以落款联合体双方单位名称,但只盖牵头方的章?
答: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资料各自盖章签字,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系统,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章。
本次答疑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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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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