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低速电动车充电站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5-01-09
舒城县低速电动车充电站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CCG2024-12-18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低速电动车充电站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与永和路交口向西200米中国铁塔安徽分公司7层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仟肆佰柒拾万零柒仟柒佰玖拾陆元肆角(******.4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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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舒城县低速电动车充电站项目
服务范围:通过“充电运营管理平台+集中监管平台”的方式建设全县电动车充电运营监管平台,便于政府统一监管企业建设的充电设施,真正做到全县充电桩端口的可视可管可控,打造“充电******消防监控配套等,项目建成后确保充电设施和电动车安全。要求充电站区域内低速电动车充电端口和电池可视、可管、可控,同时具备高温、烟雾火灾告警功能,新建设备同步接入充电监管平台,推动社会运营商存量设备限期接入电动自行车充电监管平台,便于政府进行统一安全监管,提高政府管理效能。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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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功立、刘竟成、刘红波、常明、徐华丽、袁中圣、吴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收取标准。
2.金额:13126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176号,联系电话:****** 。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孔集新客运总站附属北楼三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