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招标查询> 招标详情
西湖区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浙江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浙江
源发布时间:2025-01-03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中标单位:******[查看]
*符合收录标准*
正文附件下载

一、项目编号:CTZB-******74        

二、项目名称:西湖区退役军人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12-02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盛路9号A11幢2楼230室            

被投诉人 1 :杭州市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服务中心东5楼 

被投诉人 2 :******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01-1706房 

相关供应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252号伟星大厦16楼A座1609室 

当事人:杭州市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服务中心东5楼 
                   

五、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对西湖区退役军人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项目(编号:CTZB-******74,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12月1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2月16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规定“填写的‘企业类型’与实际不符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对投诉人主张“至于中、小、微三类企业的认定偏差,并不是作为无效投标的法定依据”不******有限公司,并声明该企业的xx为155人、xx为4890.88万元,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型企业。经审查,“xx为155人、xx为4890.88万元”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中型企业的划型标准。资******有限公司的企业类型,投诉人出具了《回复函》,表示“中型企业是由于我单位人员编写投标文件时误填所致。实际我单位属于小型企业”。故,资格审查人员以“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为中型企业,与实际情况不符”为由认定投诉人提供的声明函无效,进而认定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并无不当。据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投诉人关于西湖区退役军人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项目(编号:CTZB-******74)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            

2025年01月03日            




附件信息: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5-01-03
收藏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招标文件下载 x
绑定手机号码
10秒快速绑定,找项目快人一步
公司名称:*
姓名:*
关键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VIP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立即开通(688/年)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立即提升会员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