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国债)土壤改良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1-02
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国债)土壤改良合同公告
采购人(全称):******农村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土壤改良
(2)采购业务类型:竞争性谈判
(3)采购项目内容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土壤改良详见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703200元 大写: 柒拾万零叁仟贰佰元
(2)具体标的见补充协议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开工日期 :2024年12月12日
竣工日期 :2024年12月25日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工程内容:土壤改良总面积7200亩,其中施撒有机肥6000亩,每亩用量100kg共600吨;施撒土壤调理剂1200亩,每亩用量100kg,共120吨。
承包范围:本标段施工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农村局
(2)验收方式:自行组织
5.付款
1、按照各单项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相关验收标准规定和财务决算有关规定执行。最终结算价款以财政评审或审计 部门审定数为准。
2、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R全额付款:按甲方单位要求,所购货物由中标公司全部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撒施到田地。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县财政安排拨付该项目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 12月11日
合同订立地点:******农村局
十、合同主体
******农村局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成 法定代表人:秦志航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彭慧
******银行长沙中南支行
账户号码:************4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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