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教室护眼灯改造更正公告2
公告日期: 2024-11-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鹤财采计202411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教室护眼灯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评分标准表为:
名称
评标因素
权重分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F2、满分为100分
实施方案
40
针对投标单位为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其内容及打分标准包括:
1.供货计划方案。完善、合理充分且涵盖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最高计10分,最低计1分,无此项内容描述的不计分。
2.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完善、合理充分且涵盖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最高计10分,最低计1分,无此项内容描述的不计分。
3.故障服务方案。完善、合理且充分且涵盖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最高计10分,最低计1分,无此项内容描述的不计分。
4.日常服务方案。完善、合理且充分且涵盖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最高计10分,最低计1分,无此项内容描述的不计分。
现更正为:
服务能力保障方案
针对投标单位为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其内容及打分标准包括: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别是针对教室护眼灯项目服务能力保障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①供货计划②质量保障措施③日常服方式④服务内容⑤服务计划⑥使用培训等内容。方案完善、科学合理,且可行性、针对性强的计40分;方案较完善、较合理,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计25分;方案欠完善、欠合理,可行性、针对性一般的计10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1、欠合理、欠完善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不利于项目实施或不符合采购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及使用需求,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2、合理性:方案提出的方法和标准应该是符合本项目特点的; 3、可行性:方案提出的目标在所要求的时间范围是能完成的; 4、完整性:内容覆盖全面,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
其他内容不变。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教育局 (2)地 址:怀化市迎丰东路168号
(3)联系人:杨劭熠 (4)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怀化市鹤城区政府采购中心(2)地 址:怀化市金海路148号
(3)联系人:李述要(4)邮 编:418000(5)电 话:0745-******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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